

消费者已自主确认完成,原因为终止继续投诉

已分配商家 吉林银行


吉林银行在我2023年-2025年使用银行卡期间偷偷收取我高额循环利息,据银保监发[2021]12号文,贵行这笔收费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"我要求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8条行使知情权"如无法协商,我将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12363反映",失业了一段时间,以为最低还款不产生利息,完全不清楚还要收取大量的利息,吉林银行至始至终未告知我还有附加循环利息。循环利息加分期总计:2700多。我现在要求退循环利息钱,或者进行减免,并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。不然将联合有关媒体进行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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