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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分配商家 POPMART泡泡玛特


我于2025年4月25日6:09通过泡泡玛特小程序购买“新享商品”时,误购买为“整端(整套)购买”,订单显示为“未知款”。 经查阅《泡泡玛特退换货政策》,发现仅“已知款”(已明确款式商品)不支持退换,而“未知款”未明确标注不可退换。 联系客服后,客服单方宣称“新享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”,但未在购买页公示该规则,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8、20条。 平台未在购买页显著位置标明“未知款整端商品不可退换”,侵犯消费者知情权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8条)。 违法剥夺退货权 《消法》第25条明确:只有定制、鲜活、数字化、拆封后易损商品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。整端盲盒未发货、未拆封,平台无权扩大例外范围。 购买流程未设置二次确认环节,易引发误购(《电子商务法》第19条)。 若平台事后以内部规则否定法定退货权,相关条款可能无效(《民法典》第497条)。 法律依据: -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5条:网购商品(除定制、鲜活等)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权。 我的诉求: 1. 申请全额退款(未发货) 2. 要求平台优化购买界面,对“整端购买”增设风险提示弹窗。 强制折抵货款:2025年5月4日,平台客服电话联系提出协商后平台仅同意退还120元现金,强行将69元转为优惠券,构成变相扣押资金(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3条)。 - 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10条:故意拖延/无理拒绝退款要求; - 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第10条: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预付费。 客服声称“新享卡12张退成优惠券”为最终方案,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规则依据; 强制转优惠券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3条 按消费者要求退还全部预付款

我于2025年5月13日晚23:00在泡泡玛特抽盒机小程序购买盲盒三个,三个均为labubu可口可乐系列快乐因子款,均为预售,5.30才发货。因为我想要另一款惊喜特摇,就在2025年5月14日早晨9点在小红书上发帖寻找其他需要我这款快乐因子的网友诚信互换,和对方互相交换赠送二维码后,我扫描对方二维码发现早已被对方取消赠送,而我的盲盒已经被骗子领取走并且将我拉黑,期间骗子将引导我的话术和二维码图片都撤回,导致对话不完整,被骗后寻找泡泡玛特客服寻求帮助,客服表示无能为力,既不能追回商品,也无法封禁骗子账号,搜索后发现从去年开始不断有人受骗,寻求客服帮助也都是无功而返!我认为泡泡玛特的转赠功能有重大bug,泡泡玛特也对他们的平台丝毫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,预售订单不发货拦截,封禁骗子账号,都不是很难的事情,我们这些受害者甚至都没有要求退款和追回物品!也可以提供所有证据给客服核实,但是泡泡玛特就是不受理!助长了骗子的气焰,骗子都知道泡泡玛特不会找他们麻烦才会这样越来越猖狂!经过统计,小红书上被同一人骗走盲盒的受害者都达到了9个,金额也快2000了,我们都向客服反应了情况,客服就是不作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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